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仅不减速还一边猛按喇叭一边加速,坐在后面的林序都有点汗流浃背了,生怕下一秒半路上突然窜出个人或者一辆车来。
林序忽然感觉自己的脚下一空,往后看了眼,连忙回过头喊道:“大哥,我鞋!”
大哥没太听清楚他在说什么,“不用谢不用谢,马上就到了!”
“不是,要鞋!”
林序一边回头一边说,眼看着自己离那只鞋子越来越远了,一辆路过的小三轮还首接压了过去,林序当场差点昏死。
啊啊啊啊他的537拖鞋!!!!
他就不该穿着他珍贵的心爱的537拖鞋出来。
大哥还乐滋滋地说:“到了到了,怎么样,半分钟都没有吧。”
林序扶着车下来,另外一只没穿鞋子的脚根本不敢踩地,只靠一只脚强撑着,那大哥看了眼,一脸疑惑地说:“耶?
帅哥你鞋呢?”
林序内心沉痛,心如死灰。
“序哥?”
林序回过头,只见背了个包的谢安屿正巧出来,穿着件发白的衬衫外套站在楼梯栏杆旁,垂着清隽的眉眼看他,脸上的神色一如既往地平和而淡漠。
他的视线又落在了林序抬着的没穿鞋的脚上,在日光下那露出的足背显得格外冷白。
主角出现了。
林序要开始演了。
“看什么看,过来扶我。”
谢安屿两三步便下了楼梯,扶住了林序,旁边的大哥问了句要不要帮他把鞋给找回来,林序摆了摆手说不用,让他先走。
“真不用?
你这……这也不好走路吧。”
“真不用。”
结果林序转头就恶声恶气地对谢安屿说,“你去把我的鞋捡回来。”
大哥:“……要不我带他去吧?”
“不用,我就要他走过去。”
大哥也是不明白这小年轻是怎么想的,林序再三拒绝他也就不坚持了